一、目标指标
(一)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540亿元,年均增长10%。(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到2020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0580元,年均增长10%。(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负责)
(三)到2020年,全市财政收入208.9亿元,年均增长10%。(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负责)
(四)到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1622亿元,年均增长12%。(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亿元,年均增长9%。(市商务局等负责)
(六)到202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63.4亿美元,年均增长12%。(市商务局等负责)
(七)到2020年,全市工业增加值755亿元,年均增长13.5%。(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八)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负责)
(九)到2020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市科技局、财政局等负责)
(十)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件。(市科技局等负责)
(十一)到2020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增长1.94%。(市科技局等负责)
(十二)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0%。(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国移动北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广电北海分公司等负责)
(十三)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68万人,年均增长9.8‰。(市公安局、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四)到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600元,年均增长9%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统计局等负责)
(十五)到2020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负责)
(十六)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达到12.5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七)到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五年累计脱贫5.56万人。(市扶贫办、财政局等负责)
(十八)到202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九)到2020年,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二十)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市民政局等负责)
(二十一)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二十二)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累计达到8685公顷。(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到202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100吨。(市水利局等负责)
(二十四)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五)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六)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林业局负责)
(二十七)到2020年,全市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市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二十八)到2020年,全市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66.7%,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0。(市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二十九)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市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二、创新引领,厚植经济发展新优势
(一)推进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加快高新区“创业社区”建设,推进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共建大学生创业园。(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建设北部湾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国家信息技术(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鼓励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市科技局、教育局、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发展一批专业分工明确、具有较强配套能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等负责)
(五)促进石油化工产业创新发展,支持聚丙烯系列新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快临港新材料、节能环保材料等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开展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六)加快海洋产业研究与开发,支持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引进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与南方海洋科技城。(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海洋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到2020年,新增企业技术研究中心6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新增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科技企业孵化面积新增10万平方米。(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八)北海高新区扩区,北海工业园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创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合保税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等产业园区升级为自治区级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等负责)
(九)5年累计推广农业新技术50项、新品种60个,每年产出社会发展科研成果5-10项,发明专利申请量每年递增10%,发明专利授权量每年递增20%。(市科技局等负责)
(十)整合现有高等教育资源和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园区内科研院所建设,加强大学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新引进三所高校,规划建设高校密集区和北部湾职业教育园区。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到2020年,建成2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3所广西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建成一批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完善中高职“立交桥”渠道,基本建成适应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一)实施高中阶段突破发展工程,全市新建普通高中3所,改扩建普通高中14所,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自治区特色高中3所,加强现有4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程”,新建迁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16所,新建、迁建城乡公办幼儿园19所。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达到85%、99%、95%;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现乡镇全覆盖,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等负责)
(十三)依托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园区以及北海工业园区和北海铁山港区(临海)工业区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北部湾创新创业人才特区以及自治区级的北部湾智慧产业人才小高地和北部湾创新创业孵化器人才小高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四)建立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加快推进甲骨文OAEC/WDP人才产业基地;鼓励园区加强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学府以及市内各院校合作,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依托各园区创建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网络,建设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和产业技术紧缺人才实训基地,着重培养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港口物流、水产品加工、旅游、人力资源服务业等产业人才。重建北海市技工学校,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五)搭建人才资源、人才服务平台,以人才市场为中心,构建链接国家、自治区、县(区)及北海各类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资源信息库,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才、科研成果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促进人才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集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十六)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托六大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大力引进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高素质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七)稳步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革,积极推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债务处理和特许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市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八)进一步规范融资运作,探索创新投融资方式,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投资向重大基础设施、三大千亿元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尽快启动城投公司、银投公司、路港公司等投融资平台改制。(市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九)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推动消费新业态发展、释放消费潜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市商务局等负责)
(二十)大力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模式,以贴息、补助、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创新创业者解决筹资难、筹资贵等问题,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负责)
三、提质增效,强化工业核心竞争力
(一)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整体实力,打造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面向东盟的电子产品出口基地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到2020年电子信息产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加快打造计算机整机生产与零配件产业基地;做强光电显示产业,打造国内一流、中西部地区最大的光电显示研发生产基地;发展电力电子及电子元器件产业;引进大型小家电企业,建设北部湾小家电产业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积极推进中石化铁山港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广西LNG(二期)、碳四深加工等项目建设,确保中航化、泽天等石化项目建成投产,充分发挥诚德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引进下游深加工企业和物流配套企业,打造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推进农产品加工、林纸、能源和船舶修造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丰富海产品深加工系列,提高蔗糖生产附加值,发展果汁、奶饮品和保健酒,稳步推动粮油和动物饲料行业。推进高岭土和烟花爆竹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制浆造纸及配套深加工相结合的产业链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五)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巩固发展渔船修造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新型专用船舶修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北海船舶检验局等负责)
(六)推进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基地和北海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建设循环生态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等;加快北海—南宁、北海—玉林、北海—粤东等输气管线建设。适时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体系。加快城镇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北海供电局等负责)
(七)全面推进产城融合,加快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餐饮商贸、住房保障、娱乐休闲等配套设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鼓励建设具有园区自身特色的企业融资平台、人才交流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市场信息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八)深化园区体制改革,赋予园区更大的决策权和发展自主权,激发园区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做大园区投融资平台,成立由园区控股或参股的投资公司、创业公司、担保公司、物业公司等法人实体,多措并举解决园区建设资金瓶颈。建立灵活有效的企业进出机制,提高存量土地使用效率和开发效益,促进园区集约发展。(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等负责)
四、拓展领域 推动服务业全面发展
(一)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建设现代物流信息港和专业化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北海综合物流园区、石步岭物流园区、铁山港物流园、北海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港、合浦物流园区、中国—东盟水产品(渔业)物流园,推动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市商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抓好电商北海工程,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探索“互联网+快递”融合发展模式,推进邮政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邮政快递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智能快件箱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快递服务终端能力。(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三)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进直接融资,争取成为部分金融创新产品的试验区,加快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开展“惠企贷”及“助保贷”业务,建设北部湾经济区人民币结算服务中心、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市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委、非公办,北海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等负责)
(四)积极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推进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探索地方投融资服务平台、园区模式融资、财政贴息等领域的创新试验。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进入海洋经济领域。(市金融办、财政局、海洋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等负责)
(五)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重点发展地标性商业中心,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保护和开发老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快规划建设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市商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六)推进在市区及涠洲岛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店),策划建设北部湾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和北海出口加工区进口商品保税展示销售中心,加快推进万达广场、红星美凯龙、沃尔玛百货、东盟国际商贸城等商贸项目。(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等负责)
(七)大力发展功能性房地产,促进房地产业结构性调整,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八)推动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综合福利中心和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居家服务网络平台,规划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养生健康产业示范区,支持健康养老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入养老、健康等服务业。(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九)推进海城区、铁山港区和北海工业园区、合浦工业园区等区城同建、产城融合试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加快发展教育培训和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中国(北海)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市文新广局等负责)
(十一)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区商务楼宇的综合功能, 打造以商贸文化为主的中国东盟(北海)商贸聚集区。(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二)打造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北部湾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和北海高新区创新创业技术园等项目为重点的北海高新科技创业集聚区和北海数字信息服务外包集聚区。(各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三)加快构建连通中南西南、面向粤港澳的现代加工物流集聚区,建设海洋产业科技园区水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海洋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打造北海海洋科研创新园、中国—东盟(北海)水产品交易集聚区。(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海洋局、科技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等负责)
(十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广西三诺智慧产业园(二期)、中国(北海)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北海国际科普动漫产业城——动漫天堂,促进文化服务业向高端集聚发展。(市文新广局、商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提升品质,打造旅游名城新形象
(一)打造中国——东盟海上旅游中心,争取将北海列入试行对境外游客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城市,大幅提升北海作为有机衔接西南中南、海丝路沿线城市及东盟各国的桥梁纽带地位和作用。(市旅游发展委、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二)推动旅游业向精细和高端发展,促进业态多元化;加快构建以北海银滩和涠洲岛为双核、以北海老城和合浦系列景区为两翼的“双核两翼”发展布局,加快形成涠洲岛旅游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北海北岸休闲文化旅游带、竹林综合休闲旅游区、合浦历史文化旅游区、廉州—星岛湖旅游度假区、山口红树林海岸生态旅游区、曲樟湖光山水客家文化旅游区等8大旅游功能区。(市旅游发展委、文新广局、发展改革委,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银滩旅游区管委会、合浦县政府等负责)
(三)开拓多种体验型旅游项目,提高游客的参与度,积极培育发展滨海休闲、沙滩体育、商务会议、海鲜美食、康体养生等休闲业态,建设潜水基地、邮轮游艇基地、休闲垂钓基地、露营基地等休闲度假基地。(市旅游发展委、体育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局、规划局等负责)
(四)全面推进涠洲岛整体开发,完善岛上供水、供电、环岛路、港口码头、污水处理和垃圾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游客集散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南湾改造、珊瑚礁观光游览等景区景点项目。(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局等负责)
(五)加快推进银滩中区提升改造工程,启动银滩皇冠假日酒店等项目建设,争取启动国际游艇俱乐部建设,逐步将银滩西区打造成为功能完善的高端滨海度假休闲娱乐区。推进银滩和鳄鱼山景区创5A,启动竹林旅游综合休闲总体规划和山口红树林、星岛湖景区提升建设,全面提升重要景区景点的等级档次。加快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建设,推动高星级酒店群发展,不断提升北海旅游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市旅游发展委、银海区政府、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等负责)
(六)加快完善高铁路网站点配套和集疏运体系,实现旅游目的地与高铁站点无缝衔接。(市旅游发展委、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北海火车站等负责)
(七)加大航空市场培育力度,力争每年新增1-2条新航线。开通环北海半岛海上旅游巴士专线,适时开发夜游廉州湾等海上旅游项目。积极开发通用航空领域,开辟北海—涠洲岛低空旅游航线,开发乘直升机空中看北海等低空旅游项目,构筑立体化的市内旅游交通体系。(市旅游发展委、交通运输局,北海海事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
(八)依托北海火车站、北海机场、南珠汽车站、客运港、高速公路加油站、市内主要公交站和3A级以上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建设城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市旅游发展委、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九)开通各主要交通窗口和景区链接的旅游专线车,建设游客聚集和疏散的高铁散客旅游集散中心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在交通枢纽区域和游客集中区域开通免费Wi-Fi网络,在4A级以上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打造信息无障碍城市和智慧旅游景区。(市旅游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十)加强旅游市场重点环节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确保在北海旅游的游客能享受到良好服务。(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六、面向海洋,拓展蓝色经济新空间
(一)拓展港口物流、海洋信息、港航服务、海洋会展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市商务局、海洋局、交通运输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等负责)
(二)积极培育海洋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建设创意设计产业基地。(市文新广局、规划局等负责)
(三)巩固发展水产养殖,积极推广生态养殖,建设标准化养殖示范园区,培育发展育繁推一体化、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水产种业骨干企业,建设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恢复和壮大南珠产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局等负责)
(四)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加紧推进安哥拉远洋渔业、马来西亚海域远洋渔业、东南太平洋鱿鱼钓捕和印度尼西亚远洋渔业项目。(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五)加快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海洋生物制品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营养品、功能食品、保健品等,开展海洋医用材料、创伤修复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六)争取设立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海洋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发展邮轮经济,通过逐步转换石步岭港区功能,建设石步岭国际邮轮母港,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构建邮轮、游艇产业体系。引进有实力的国际邮轮公司,发展高端邮轮商务。(市旅游发展委、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八)大力开发国内国际邮轮航线和特色邮轮航线旅游产品,打造“中国(北海)—越南(下龙、砚港、胡志明市)—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中国(香港—海口—北海)”的海上精品旅游路线,推进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九)打造北部湾高端邮轮俱乐部和北部湾海上休闲体育运动俱乐部,发展以游艇和帆船为主体的海上运动休闲旅游和海洋休闲体育运动产品,举办国际性游艇展会,扩大游艇文化影响力,发展游艇维修、培训、配套金融等游艇上下游产业。 (市旅游发展委、体育局等负责)
(十)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北部湾)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水(海)产品线上线下电子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等负责)
(十一)开展全市渔港资源整合迁移总体规划,逐步将城区内零星分布的小渔港集中迁移,过渡期内重点推动南澫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及整治外沙内港、高德内港和地角、电建、涠洲等渔港,加快建设营盘渔港、沙田渔港、合浦大风江渔港,着力解决现有渔港功能单一、渔港后方集疏运能力不足、腹地与渔港联系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渔港防灾抗灾能力。(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海洋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二)争取国家海洋局在北海组建第四海洋研究所。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海(水)产苗种业、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修复。(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十三)打造海洋产业产学研结合新模式和海洋产业人才小高地,以建设海洋专业孵化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涉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负责)
(十四)全面挖掘海上丝绸文化历史,以联合申遗为切入点,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带,构建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经济合作平台,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休闲度假基地,建设东盟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市文新广局、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五)建立面向东盟的海洋科技合作交流平台、人才培训交流基地,加强与东盟各国海洋科研、海洋环保、海上安全等方面合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海洋局、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十六)优化布局临海(临港)项目,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海洋产业节能减排,科学利用海洋环境容量,保护珍稀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探索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市海洋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等负责)
(十七)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加强围填海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重点养殖区域建设用海。(市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十八)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加速健全海洋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机制,建设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网络,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提高资源的科学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市海洋局等负责)
(十九)加强海岛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国家及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维护。(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海洋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
七、强农惠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扶持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巩固提升对虾、罗非鱼、金鲳鱼等加工出口主导品种养殖,大力发展珍珠、海参、鲍鱼、方格星虫等高值特色品种养殖。(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科技局等负责)
(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继续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粮食高产示范样板基地,加快选育和试验示范推广一批水稻和马铃薯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等负责)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工程,突出抓好北海特色水产品业,重点发展保通、正五、北联、钦国等8家水产品加工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等负责)
(四)大力发展林业和特色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市林业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五)大力推进农业“126”工程,积极开展“十大农业行动” ,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全市各类休闲农业景点发展到280个。(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六)确保“十三五”时期农林牧渔总产值年均增长3%左右,每年粮食总产量达38万吨,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七)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着力抓好银海区果蔬产业(核心)示范区、银海区罗汉松种植(核心)示范区、合浦利添夏橙(核心)示范区和合浦豇豆(核心)示范区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镇四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体系,实施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双高”基地建设任务。(市农业局、林业局,银海区政府、合浦县政府等负责)
(八)加快合浦县整县推进53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力争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5万亩。(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合浦县政府等负责)
(九)全面提升特色农业设施化和集约化水平,培育福成镇宁海村等设施基地。(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银海区政府等负责)
(十)大力发展无公害标准化农业,规范基地生产管理,积极组织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认证,不断培植壮大品牌农业,提高品牌效益。(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
(十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和“互联网+”五种模式共同发展之路。(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等负责)
(十二)创新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与合作组织、与农民“三个联结机制”,发展特色种植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提升木薯加工水平,做强做大亚热带水果加工出口,加快农产品流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等负责)
(十三)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快递超市、村淘平台,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精深加工,形成集聚效应。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工商局、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十四)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海河堤防的修复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合浦县百曲围海堤、南流江合浦城区防洪整治、合浦县南流江治理河势控制工程(常乐平心至石湾汉马段)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市水利局等负责)
(十五)加强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旺盛江水库、洪潮江水闸、总江桥闸等一批重点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推进白沙河、福成河、南康江、武利江、洪潮江、大风江等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市水利局等负责)
(十六)抓好中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合浦县为重点,启动总江桥闸、水东水闸、张黄江水闸、武利江水闸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进一步恢复改善灌溉设施,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市水利局,合浦县政府等负责)
(十七)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推进干旱丘陵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推广秸秆还田。(市农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八、合作共赢,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一)积极配合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建设北部湾城市群,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市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建设开放合作平台,以北海组团、铁山港(龙潭)组团为两核,以广西北海工业园区、北海出口加工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等七大园区为重点,以325国道北海段沿线地带为补充,加快构建“两核七园一带”产业布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规划局,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三)加快建设北海电子产业园(新城),逐步把北海出口加工区转型升格为综合保税区,建成北海高新区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动漫产业、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基地,建成铁山港现代化临海工业区,合浦工业园逐步建设成为连接北海中心城区与合浦县城的现代化工业新城,龙港新区铁山东港产业园打造成为桂东南地区重要出海口岸及战略资源进出口集散中转中心,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暨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科研服务平台和产业示范基地。(各园区管委会,市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局等负责)
(四)推进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区北海片区建设。(市北部湾办、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加快建设北海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电子信息)、北海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 (水产品),自治区皮革制品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市商务局等负责)
(六)积极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巩固港澳台、欧美等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重点开拓东盟市场,扩大水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先进设备和短缺资源的进口,鼓励北海优势、特色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十三五”期末,全市进出口总额实现63.4亿美元,年均增长12%。(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负责)
九、优化环境,建设便捷宜居新城乡
(一)加快城镇道路建设和改造,继续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加快推进西南大道(迎宾大道至南珠大道)及项目回建区、天津路、海景大道冯家江大桥建设,增强城市道路疏通能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市辖区政府等负责)
(二)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网建设。进一步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快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北海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建成区城建综合整治项目、市区内涝整治二期和三期工程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市辖区政府等负责)
(三)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整治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县城和人口较多的中心镇设定保护水源地,积极推进市区和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市辖区政府等负责)
(四)建成北海市第二水源输水工程(洪潮江输水),建设北郊水厂(二期)工程,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市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
(五)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构建低影响雨水收集系统,完善城镇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应对洪涝灾害能力。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全覆盖,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管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加强城镇公园建设,提升绿地面积和功能,构建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化系统。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城镇停车场和公厕。(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等负责)
(七)优化村庄布局,提高村落规划和居民设计水平,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各县区政府,市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负责)
(八)推进自来水村村通达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75%,加快在全区率先实现自来水村村通目标。(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九)落实“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规划纲要,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乡村和睦安宁。(市乡村办等负责)
(十)加强乡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将湖海运河及排水明渠与冯家江连通,积极推进乡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负责)
(十一)坚持“区城共建、产城融合”,统筹规划产业园区与新城区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二)发挥中心城区宜居优势,铁山港区作为城市功能区布局建设,统筹北海城区与合浦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银海新城(银滩东区)建设,基本建成铁山港新城区和龙港新区,加快合浦县城开发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达140平方公里、人口发展到100—120万人的大城市。(各县区政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十三)推广红湾村改造的经验,有序推进铁路以南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渐推行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以租代建,拓宽房源筹集渠道,进一步扩大保障面,基本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全覆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辖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四)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5%,促进2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市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局等负责)
(十五)全面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实施“互联网+”行动,积极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广播电视网,推广三网融合,构建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信息传输网络,实现城乡和产业园区光纤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六)加快“数字北海”和智慧城市建设。(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公安局、城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局等负责)
十、互联互通,构建综合交通新体系
(一)加大航空通道建设,建设北海国际机场,恢复北海至香港等直达航线,争取开通更多连接东盟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航班,建设涠洲岛通用(通勤)机场、银滩水陆起降场,努力发展空港经济,提升北海市航空辐射能力。(市旅游发展委、北海机场、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铁路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进港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建成合浦至湛江铁路,缩短通往珠三角和港澳的陆路通道,提高城际高速铁路运行速度、增加开行班次。(市铁路办、交通运输局、路港公司,各县区政府、北海火车站等负责)
(三)建设完善与外省市连接的公路骨干网络,建设合浦至贵港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北海到钦州、灵山、浦北、博白1小时交通圈,到南宁、防城港、玉林2小时交通圈。(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四)完善连接北海组团和铁山港(龙潭)组团的便捷交通网,进一步完善县乡公路网络,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等级,形成以北铁一级公路为主轴,滨海公路、廉州—南康—铁山港工业区道路为副轴的三大干道连接两大组团的空间格局,提升出海大通道能力,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五)大力建设港口基础设施,以铁山港、石步岭港、沙田港、涠洲岛港为重点,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建设北海海铁联运集装箱中心站,完善提升北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功能。(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山港、沙田港等口岸设施建设,优化通关服务,提升口岸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市口岸办等负责)
(七)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八)将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保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九)增加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扩大信号优先范围,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和交通一卡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缓解堵车和停车矛盾。(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等负责)
(十一)统筹规划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地区和农村延伸,开通市主城区至铁山港区的公交线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不断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加快建设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的融合,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等负责)
(十二)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通过快速公交整合高铁、机场、客运港口,建设集高铁、公共交通、区际客运、机场为一体的交通集疏运中心。大力增加全市公交新能源汽车,启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力争到“十三五”末,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70%,500米覆盖率达到95%。(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铁路办,北海机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等负责)
十一、绿色发展,保护碧水蓝天美家园
(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促进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城镇空间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空间,基本形成城镇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三大战略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建立市县空间规划体系,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增长边界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实现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协调统一,形成市县“一张蓝图”。(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逐步建立各类规划统一信息平台和空间规划数据库,创新规划表现形式和管理方式。以市县城镇空间为载体,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构建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科学决策机制,强化规划引导资源合理利用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等负责)
(四)严格限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改造落后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实行分类指导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节能管理,把重点领域和用能大户作为监管重点,督促落实节能法规和节能标准,鼓励研究节能技术特别是关键共性技术,不断改进工艺,提高节能效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六)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抓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七)合理划定产业功能区和用能品种匹配区,将海城区和银海区的建成区和规划区划定为禁燃煤区,逐年减少合浦县的用煤量比重。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节能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八)推广建设合浦东园家酒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北海出口加工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合浦县政府、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等负责)
(九)推动诚德不锈钢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培育和扶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化企业集群。促进清洁生产,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产生、最终消费等各环节着手,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清洁生产体系。推进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及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再制造产业发展。(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率先推广采用适宜北海地方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打造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燃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力争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一)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市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十二)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减少企业污染排放,进一步清理工业源头污染。(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三)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科学处理和循环利用,实现无害化、减量化排放生活垃圾。到2020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城管局等负责)
(十四) 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减少烟尘、粉尘和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辖区政府等负责)
(十五)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乡村农业等重点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引导高耗能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0%。积极推进北海沿海生态屏障建设,绿化覆盖率逐步提高到63%。(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海洋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设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推动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近岸海域、海岛及海洋生态综合整治,加强南流江水域、湖海运河—牛尾岭水库流域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近海资源等有偿使用的生态补偿机制,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城管局等负责)
十二、共建共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建立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扎实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一户一案”方略,全面实施“七个到村到户”的帮扶工作,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等脱贫攻坚“九大行动”,形成全社会帮扶合力,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形成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坚决阻止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有效提升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确保提前完成精准脱贫任务。(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依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总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提高回报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负责)
(五)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管理,确保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工作,探索通过商业保险来降低个人自费比例的新路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等负责)
(六)新建或改扩建25个乡镇面积在200-300平方米(街道)级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应保尽保政策进街进村入户。健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七)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结合产业转型发展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八)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负责)
(九)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就业实名登记制度,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北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总人数达到1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达到6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等负责)
(十)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十三五”时期,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等负责)
(十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健全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二)建设北海市“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工程,到2020年,实现农村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三)加快培育专科医院,完善医院布局,建设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落户北海。(市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十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动质量兴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等负责)
(十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体系,建立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提升红十字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紧急医疗求助网络。(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等负责)
(十六)落实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残疾人事业。(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残联、妇联等负责)
十三、以人为本,繁荣发展公共文化体育
(一)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市文明办、教育局等负责)
(二)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实施文化惠民和公共文化工程,增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市文新广局、体育局等负责)
(三)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镇村、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工人文化宫改造,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市文新广局、规划局、科协、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着力转变广播电视发展方式,推动广播电台、电视台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发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取得成效。(市文新广局负责)
(五)开展合浦汉墓群、白龙城遗址等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民居,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市文新广局、旅游发展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六)加大公共文化体育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市体育局、文新广局、财政局等负责)
(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市文新广局等负责)
(八)建设文化产业园和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和形成文化旅游、文化科技、影视动漫、工艺美术(含南珠产业)、演出娱乐、文化服务、文化制造等七大文化产业行业,重点推进涠洲岛国际文化旅游与观光度假、北海银滩海洋文化娱乐与体验、“三诺”智慧生活创想体验基地、北海文化创意产业园、合浦汉文化公园、历史舞剧《碧海丝路》商业演艺、北部湾文化广场等项目。(市文新广局、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合浦县政府等负责)
(九)积极发展冬训产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休闲运动产业、商业赛事,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培训、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建设北海市体育馆、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培育文化体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市场。(市体育局、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十)扩大境外文化传播,促进舞剧《碧海丝路》、《咕哩美》、“北部湾画风—北海水彩画”等文化精品开展国外交流。密切人文交流,推动北海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推进互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艺术节、重走海上丝绸之路等大型节庆活动,建设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和东盟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基地。(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发展委等负责)
(十一)扩大本土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加大向海内外宣传推介北海文化产品和服务,充分展现北海良好形象,提高北海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文新广局、商务局等负责)
十四、包容和谐,创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建成北海市青少年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建成一批公共法治文化设施,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促进全市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司法局、教育局、规划局、城管局、财政局等负责)
(二)积极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司法局、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全面化社会服务治理。(市公安局等负责)
(四)强化社区组织自治功能,在海角街道办独树根东社区和西街街道办贵州南社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实行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城市基层管理模式。(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推动基础设施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社区覆盖、科学技术向社区推广、现代文明向社区辐射,重点推进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及超市、菜场、早餐等服务网点逐步进入社区。(市民政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司法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复合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乡镇(街道)工作重心基本完成向社会治理和服务转移,群众社区归属感明显增强。(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城乡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市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政府应急办等负责)
(八)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反恐防暴机制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加强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安全区域合作机制。(市公安局负责)
(九)完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民政局、公安局等负责)
(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市民宗局等负责)
十五、深化改革,构建市场经济新体制
(一)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市工商局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规范和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提高政府效能。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园区责权利关系,建立与产业园区功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市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机制,加强价格调控。(市物价局等负责)
(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制机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市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清理、整合、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对市辖区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与市辖区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市财政局等负责)
(五)抓好全面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境内外联动人民币产品创新,理顺和简化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处理手续,鼓励北海进出口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鼓励金融机构在北海市设立各类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资本或混合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培育壮大第三支付、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等负责)
(六)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交易、发行债券、基金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市金融办等负责)
(七)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形成符合北海国有企业发展实际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市国资委等负责)
(八)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优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市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九)推动市融资平台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的职能后转型发展,继续为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作贡献。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市国资委等负责)
(十)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抓好上级非公政策的落实,出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市非公办等负责)
(十一)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启动集体就业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城中村回建模式,积极稳妥地探索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统筹征地制度与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机制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多元保障机制,鼓励农村产权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中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负责)
(十二)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中建设用地流转以及集体林权、国有林场、供销合作社等改革。(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负责)
(十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优化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扶持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市金融办、农业局,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等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水、电、气等资源型产品价格、医药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提高能源资源生产率。(市物价局等负责)
(十五)配合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户籍、港口、园区、通关、金融、人才开发和行政管理等改革,在加快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中多作贡献。(市北部湾办等负责)
(十六)统筹推进科技、文化、教育、医药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以及民主法治、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等领域改革。(市科技局、文新广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六、加强保障,实现“十三五”发展蓝图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完善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综合评价考核,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市绩效办等负责)
(三)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对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薄弱环节的项目,建立“十三五”重大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列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和重大事项,优先给予审批和核准。加强规划论证,合理安排布局和建设时序。完善重大项目与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的联动机制,强化项目实施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等负责)
(六)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项目开竣工,保持重大项目开工、续建、投产、储备的有机衔接,实现重大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稳增长、强后劲的支撑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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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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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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